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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电动车:能否上演“逆袭”?

发布时间: 2015-04-14 12:40:57    来源: 电池中国网综合    作者: 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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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低速电动车,发改委和工信部不给其“准生证”,市场却以200%年增速野蛮成长。业内人士对此也意见不一,那么,低速电动车能否上演“逆袭”?

 

  对于低速电动车,发改委和工信部不给其“准生证”,市场却以200%年增速野蛮成长,且国家层面并未出台任何低速电动车的生产禁令;虽然不能上牌,但一些地方政府允许其作为非机动车辆上路,即便是不允许其上路的地区,低速电动车亦大都畅行无阻。低速电动车,“暧昧”的存在于政策与市场之间。

  “热市场”叫板“冷政策”

  低速电动车从诞生之日起,“迟早将被淘汰”的声音就不绝于耳。

  自2008年国内较大规模出现低速电动车以来,国家就一直否认其“汽车”身份。2012年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强调“低速电动车不属于新能源汽车”,因为其“无法达到机动车安全标准,不具备对于新能源核心技术的支持”。

  2012年7月1日,国家正式实施《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按该《条件》规定,所谓“电动汽车”应当符合“5座以下,纯电动,最高车速不低于每小时80公里,续驶里程大于80公里”等要求,并且要达到车辆安全、质量分配、加速性能、爬坡性能、低温性能等方面的技术指标。低速电动车的“身份”显然很难与之吻合。尽管此后有生产厂家避“低速”之讳将产品更名为“微型电动汽车”或“小型电动汽车”,但至今没有获得国家生产许可,更没纳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因而仍旧不能获准上牌上路。

  日前,国家发改委结束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特别强调“纯电动乘用车”是指“纯电动和串联式混合动力(增程式)乘用车”。业内认为,低速电动车仍被拒之门外。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吴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法律层面讲,中国机动车分支中没有低速电动车这一车型”。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机械装备处处长李钢亦表示,低速电动车不在新能源汽车之列,属于迟早被淘汰的违法产品。

  面对政策的“无情拒绝”,低速电动车行业不仅没有偃旗息鼓,反而“越挫越勇”。

  据统计,近年来,低速电动车以每年200%的增幅“扩容”,全国较具规模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已达数百家之多,穿梭于大街小巷的“野狗”数量更是有百万之巨,数倍于国家力推的“正牌”新能源汽车销量。

  低速电动车为何能够“逆势而上”?业内人士将其归功于“强劲的市场需求”和“极低的技术门槛”,并提出质疑:为什么“市场需要的低速电动车,政府却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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