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风火火的新能源汽车在2016年迎来了因清查骗补、补贴退坡、推荐目录瘦身、电池发展路线争议等错综复杂的因素导致的调整期。当舆论的焦点都聚集在新能源汽车身上时,其身后的充电桩也在快速建设的过程中暴露出了诸多问题。
近日,有行业媒体针对北京市的充电桩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发表了一篇题为《“虚拟”的充电桩》的文章,引起了业内不少关注。文章称,在2015年12月北京市发改委和北京市科委内部引发的《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公用充电设施一览》地图(以下简称“充电桩地图”)中,截止到2015年12月底,北京市包括北京电力公司、华商三优、北汽特来电、普天新能源等诸多充电设施运营商在内的建桩总量是2588个,而这个数字在2016年1月18日北京市科委公开对外发布的公用充电桩统计结果中是5008个,一个月内增长近乎一倍。
对比上述充电桩地图的2016年第一版,昌平县充电桩从2015年12月的75个增加到600个,房山区从81个增长到247个,大兴区从293个增长到361个,怀柔区从79个增长到173个。顺义区、门头沟区、密云县、平谷区分别增长了22个、5个、2个和1个,延庆县减少了2个。扣除上述周边区县变动的881个,朝阳区、海淀区、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和通州区共增长了1539个。而在2015年1月23日到2015年12月底的近一年间,北京市公用充电桩增长数是1049个。
也就是说,从去年年底到今年1月18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北京市公用充电桩增加的数量比2015年一年增长的数量还要多。按照文章的调查结果,造成这一匪夷所思的现象的原因大致有四点:一是部分公共充电桩在上报时出现了重复,比如同一地点的同一充电桩由所属公司和承建单位分别上报了一次;二是充电桩地图中显示的部分充电桩根本不存在,比如加州水郡东区和西区本应存在新增的160个公共慢充桩,实际上一个也没有;三是部分显示为“公用”的充电桩,其实属于租车公司或某些单位私有,并不对外开放使用;四是不少无法正常使用的“僵尸”充电桩存在,滥竽充数。
近年来国家在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同时,也藉由资金和优惠政策推动充电桩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表明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各地方政府也都对“十三五”期间的充电桩建设规模做出了规划。但北京市公共充电桩被曝出的上报重复、查无此“桩”、假“私”为“公”、“死”桩充数等现象,宛如给充电桩建设插上了一双“隐形”的翅膀,数量蹭蹭上涨,实在令人震惊。在如今充电桩运营的盈利模式尚不清晰的情况下,北京市作为全国充电桩建设速度快且数量多的一线城市之一尚且如此,不免让人怀疑其他正大力推进充电桩建设的城市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是否也存在各种乱象。
今年1月,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各省(区、市)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能源等部门要对本地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金的地区,将追缴扣回奖补资金”,不知北京市政府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