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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电动自行车车监督抽查结果出炉

发布时间: 2014-09-26 15:37:11    来源: 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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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全面了解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状况,今年6至9月,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25日上午,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型代步工具,已成为广大群众经济便捷的代步工具。据统计,江苏现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近300家,年产量约900万辆,占全国的25%。为了全面了解我省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状况,今年6至9月,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25日上午,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67%电动车重量超标 影响紧急制动效果

  在抽查和监测总体情况方面,本次共抽查我省生产企业的电动自行车215批次,小羚羊、速蝶、龙迈等1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4.9%;江苏省生产的蓄电池41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查充电器23批次,合格20批次,合格率为87%。

  本次监督抽查电动车的主要不合格项目包括整车质量(重量)、把立管静负荷及脚蹬间隙等5项,其中215批次中有144批次整车质量(重量)超过标准规定的40kg,高达67%。据了解,企业为满足骑行更舒适、跑得更远的市场需求,增加了车体强度,增大了蓄电池容量,普遍采用铝合金整体车轮和前后减震系统,从而增加了整车重量。然而专家表示,整车质量超标将对电动车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制动效果产生影响。

  去除限速后 仅2批次电动车时速低于20公里

  在风险监测方面,本次共监测电动自行车40批次,其中29批次采用了本次江苏省生产领域监督抽查样品、7批次为网络购样、4批次为市售产品,产地涉及江苏、天津、浙江、广东、上海等电动自行车主要产区。

  在监测的40批次车型中,38批次产品在去除限速装置后时速超过20公里。其中常州市晟鹏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TDR05Z-15型电动自行车,限速状态下最高车速为15.2km/h,去除限速后达33.4 km/h。根据动能定理,假如该车在去除限速后直接撞击其他物体,相当于50kg重物从4m高度自由下落的冲击能量。可见若发生碰撞事故,车速越快伤害的程度越大。建议广大市民切勿私自去除限速,在日常骑行电动车时,最高车速不宜超过25km/h。

  网购电动车及配件风险高 充电器合格率为零

  在本次风险监测中,从“京东”购买了4批次电动自行车、1批次充电器,从“天猫”购买3批次电动自行车和1批次充电器;从“淘宝”购买1批次铅酸蓄电池、3批次锂离子蓄电池和2批次充电器。监测结果显示,网店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制动性能项目符合率33.3%,蓄电池符合率25%,均低于平均水平,而充电器产品符合率为零。另外,本次网购采样时,商家均未能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和电动自行车在江苏省上牌证明材料。可见,现阶段电动自行车网购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较大的质量风险。建议消费者网购时应货比三家,或先到实体店体验,索要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和在本地上牌的证明材料。如出现质量问题,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日内及时退货。此外,尽量在整车销售点或品牌店更换充电器,并注意索要质量证明材料,不要贪图便宜选购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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