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于近期组织专家对网上提交材料并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了技术评审,并对有关企业补充材料进行了进一步审查确认。
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现将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三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4月19日前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部装备工业司汽车处(传真:010-66013708;电子邮箱:chencm@miit.gov.cn)。
附件: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三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