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重要部署,改进快递车辆管理,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2号)要求,我局组织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等单位完成了国家强制性标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的编写。现向各相关企业、个人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5月7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
联系人:蒋辰;
电话:(010)88323279,传真:(010)88323053;
电子邮箱:biaozhun@sp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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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