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三五”战略发展规划,锂电池隔膜(以下简称“锂膜”)被列入公司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为实现锂膜产业的发展目标,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公司拟搭建独立的产业发展平台,合资设立“中材锂膜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中材锂膜”),承担建设“年产2亿平米锂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米锂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2亿平米锂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建设四条锂电池隔膜生产线,包括两条单线产能4,000万平米的生产线,两条单线产能6,000万平米的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4条陶瓷涂覆生产线,产能4,000万平米。合计锂膜(含涂覆膜)年总产能为2亿平米。
实施主体:中材锂膜有限公司(暂定名)
项目地点:山东省滕州市经济开发区广源路南侧、顺河路北侧、东方路东侧。
(二)项目投资总额及进度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93,543.6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7,193.78万元,建设期利息1,487.01万元,流动资金14,862.9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44,547.38万元(其中27,790万元为BT合同金额,内容详见本公告第三部分),申请银行贷款48,996.31万元;项目用土地房产所有人为滕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拟采用先租赁后购买方式操作。
建设进度:24个月。
(三)根据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事业部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57,555.33万元,年均利润总额19,253.05万元,总投资收益率21.20%,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相关锂电池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打破高端锂膜市场被国外厂家垄断局面,实现进口替代,降低锂电池综合成本。
2、实施方案可行
本项目拟建设4条高端湿法锂膜生产线,其中2条拟与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橡塑”)及某国际知名公司采用BT方式合作;另2条拟从日本进口全套核心设备。这4条生产线技术方案已经过充分考察论证,确保了建设和引进设备的先进可靠,达到国内同类设备一流水平。项目建设地位于滕州经济开发区,交通便利,各项基础配套完善。
3、市场需求广阔
本项目产品市场容量大,目标市场定位清晰明确,主要是针对高端锂膜市场的需求迫切。项目建设单位具有多年的技术研发历史,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生活和应用经验,项目在该产品上配备有研发、生产、销售等一整套完整的体系,其技术和人才优势明显,应用前景明朗。
4、社会效益显著
本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打破国内高端锂膜市场被国外垄断局面,实现进口替代,降低锂电池综合成本,促进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
5、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会主要结论
项目属于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可实现进口替代,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目标市场定位准确,产品纲领合理,技术和设备方案先进、成熟;投资规模基本合理,项目经济分析详实,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在环境保护、安全措施、职业卫生、节能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措施合理;可研报告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要求。
三、与大橡塑合作方案
公司拟与大橡塑及某国际知名公司合作本次投资项目中2条单线产能6,000万平米锂膜生产线。2016年2月23日,公司与大橡塑签署《年产1.2亿平米锂膜生产线设备采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设备
1、中材锂膜拟在山东省滕州市经济开发区兴建年产1.2亿平方米锂膜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并选择大橡塑作为项目设备的供应商,同时双方共同选定某国际知名公司(以下简称“技术保证方”)作为项目的技术保证方参与项目建设。大橡塑应与技术保证方另行签订相关协议,以确保技术保证方作为第三方与中材锂膜及大橡塑签署本合同附件(1)技术协议和附件(2)质量保证协议,并全程参与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技术支持工作。
2、大橡塑为中材锂膜项目提供2条4m幅宽锂电池隔膜生产线及配套工程(以下简称“标的设备”,有关标的设备具体内容、范围、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等详见本合同附件(1)技术协议)并与经选定的安徽省纺织工业设计院共同负责滕州厂区整体平面设计及厂房设计(大橡塑应保证并促使安徽省纺织工业设计院与中材锂膜与大橡塑签署本合同附件(3)厂房规划设计协议)。
3、大橡塑将促成并保证技术保证方负责本合同项下与标的设备有关的全部技术方案的确认、核心部件的设计等,并使得标的设备技术要求满足中材锂膜合格产品的生产需求。同时大橡塑和技术保证方将为标的设备及其产成品承担持续且不可撤销地质量保证义务(详见本合同附件(2)质量保证协议)。
(二)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7,790万元,该价款已经包含滕州厂区整体平面设计及厂房设计等费用人民币110万元、全部设备采购款、税金、运费、技术资料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及设备验收合格后2年维修保养服务等全部费用(包括供应方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及为履行本合同所支出的其他一切费用)。该价格为固定价,包括所有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他条件的价格浮动(包括政策调整等)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2、大橡塑理解并同意,若本合同项下标的设备的部分部件由中材锂膜直接采购的,则中材锂膜为此而支出的采购费用将在合同价款总额中予以扣除,但扣除金额不超过双方对该分项的约定价。
3、大橡塑理解并同意,对于大橡塑或技术保证方在履行技术协议和/或质量保证协议过程中给中材锂膜造成的任何损失将在中材锂膜向大橡塑支付合同价款或转股时予以扣除(详见技术协议和质量保证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三)价款支付
1、大橡塑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照中材锂膜的要求提供标的设备,并提供安装、调试、质保、维护等服务。在项目交付的全部生产线正常运转,并完成中材锂膜书面对标的设备连续运转考核验收的确认,且标的设备产成品PE锂电池隔膜考核符合质量保证协议全部要求后,且大橡塑确价款支付方式后,中材锂膜应在15日内确认其对大橡塑标的设备的价款支付义务。
2、在中材锂膜根据前款约定确认支付义务后标的设备所有权及风险应转移至中材锂膜,同时,大橡塑对中材锂膜享有金额等同于本合同价款总额的债权(若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扣减的情形,则大橡塑享有的债权金额亦应相应调减),并按照本条第3款之约定进行偿付。
3、在大橡塑就标的设备履行完毕交付、连续运转考核书面验收确认,且标的设备产成品PE锂电池隔膜考核符合质量保证协议全部要求,并配合中材锂膜就项目及其产成品获取了良好的市场反应之后,大橡塑有权要求中材锂膜按照如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偿付债权:
(1)股权支付:大橡塑或大橡塑指定的第三方(该等第三方不得与中材锂膜存在竞争关系)有权选择将大橡塑就本合同享有的债权部分或全部转为大橡塑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中材锂膜的出资,以取得中材锂膜部分股权。届时转股的价格和数量按照大橡塑全部标的设备交付完毕时,以中材锂膜经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2)现金支付:大橡塑有权要求中材锂膜支付全部或部分合同价款及该等价款对应的利息。合同价款的利息结算方式: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设备验收之日的利息总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自中材锂膜确认对大橡塑合同价款支付义务之日起至合同价款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计息期内,约定年利率为10%,单利,且按照实际天数支付利息。若大橡塑要求中材锂膜以现金方式支付部分合同价款,则该部分合同价款对应的利息应按比例(即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合同价款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计算。
大橡塑应首先向中材锂膜发出要求付款的书面通知,中材锂膜在收大橡塑书面付款通知的一个月内,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大橡塑支付相应的款项,大橡塑在收到中材锂膜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给中材锂膜。
4、大橡塑有权选择前述一种或多种方式要求中材锂膜偿付全部债权。
5、若合同约定的调试期届满3个月后,大橡塑提供的标的设备及其产成品无法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中材锂膜验收和/或未达到技术协议约定及质量保证协议的质量/技术标准,则中材锂膜有权要求大橡塑折价处理标的设备或按照届时标的设备状态向大橡塑进行退还而无需支付任何费用,除根据本协议应向中材锂膜支付的赔偿款项外,大橡塑接受中材锂膜退还后大橡塑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五)生效时间:本次投资项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之日起生效。
四、项目投资的实施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市场方面,目前锂电池隔膜市场处于迅猛发展时机,如果项目不能按预期具备产能,可能存在市场先机被竞争对手占据的市场风险;同时随着国外生产商的扩产、国内生产厂商的增加和技术进步,市场竞争会进一步加剧,可能存在锂膜售价继续下滑,项目投资收益无法如期实现的风险。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争取项目尽快建成达产,锁定战略合作伙伴,抢占市场先机,确立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技术方面,2条大橡塑和技术保证方联合开发的年产6,000万平米锂膜生产线属国内首创,单线产能属行业最高,技术属国内领先,具有一定的技术风险。针对以上风险,经友好协商,该2条生产线由大橡塑与中材锂膜以BT模式提供。同时中材锂膜还将同步引进2条成熟的日本进口生产线,规避项目可能存在的技术风险。
本项目属国家“十三五”产业政策支持的新能源战略新兴产业领域,项目建成后,将快速形成锂膜产业化制造能力和批量供货能力,为后续产能扩张奠定良好的基础,支撑锂膜产业“十三五”战略规划实现。
五、备查文件
1、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