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巴基斯坦就已经开始了探索可再生能源的第一步。1983~1988年间,政府投资1400万卢比用于太阳能和沼气发电的可行性研究。然而,这项投资并没有带来相关项目。
巴基斯坦的新能源政策分别启动于1994年、1998年和2002年。其中,2002年的电力政策沿用至今,鼓励应用当地的资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这项政策的目的是到2015年开发50万千瓦左右的可再生能源机组(不含水电),到2020年实现100万千瓦。虽然从1985年到2002年间实施的各项能源政策都在强调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性,但并没有出台关于此类项目具体实施的框架。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几乎停滞不前,因为这些能源政策并未真正提高投资者的信心,也不能吸引到足够的资金投入。
2006年,巴基斯坦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包括小型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这是巴基斯坦的第一项专门针对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政策。施行这一政策的目标是为了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在巴基斯坦的能源供给的比例提高到10%。政策的重点是太阳能,风能和小型水电项目。
【土耳其】
2005年,可再生能源法通过,这部法律确定了政府购买可再生能源发电并规定了相应目标。生物柴油和生物乙醇由汽油市场和烟草市场法律所约束。
2008年,为了进一步鼓励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发展,政府拟定了可再生能源法的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最低收购价在5欧分/千瓦时~18欧分/千瓦时,购买契约延伸到2016年1月1日前。
相关能源战略显示出,土耳其希望实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能达到25%。其他目标包括,到2023年,有效利用水电资源,风力和地热发电最低达到2000万千瓦及60万千万。
新能源企业抢先布局“一带一路”
“一带一路”路线图的发布,令各界嘉宾热情高涨。而中外企业,也都非常关注“一带一路”给他们带来的发展机遇和潜力。
在航禹太阳能执行董事丁文磊看来,光伏产业与“一带一路”战略有着太多的切合点。他说,“一带一路”首先要实现通路、通航、通商,会大规模建设基础设施,能源是其中不可或缺的发展要素。而中国是世界第一大光伏制造国,为“一带一路”提供以光伏为代表的清洁能源,责无旁贷。
而多晶硅企业保利协鑫,利用他们在美国及南非投资光伏发电项目及在越南、印尼建设常规电力项目的经验,拓展东南亚国家投资光伏电站项目和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据了解,保利协鑫产品除主要供应国内太阳能产业外,还占领了我国台湾近一半市场,并开始延伸到日本市场、配合中国光伏企业走出去跟进泰国、印度等市场的高效硅片供应。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长高纪凡在博鳌表示,近年来,东南亚、印度、中东、中亚、非洲等地区或国家的光伏电站装机正出现爆发性增长的市场前景。“一带一路”战略必然促进中国光伏产业更好在相关地区和国家开拓市场份额,让中国创造的绿色太阳能电力给当地公众带去光明。